法律问答

15周岁女孩离家出走,现在于家里人断了联系,报警会管吗

2022-12-09 08:11: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孩走丢应该立即报警,公安机关会帮助寻找,不需要等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接到儿童或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少女失踪报案的,不论案件是否属于自己管辖,都应当首先采取紧急措施。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成年人离家出走,报案人可以根据情况,向失踪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在失踪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根据所侦察情况决定是否立案。
      失踪人口的报案一般情况下都是以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但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或者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
    那么当事人随时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这个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法律依据:
      《失踪人员管理办法》第五条
      调查失踪人员工作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主管。

      对接报人员失踪的,由失踪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失踪地不明或无法确定的,由最初接警或接到110 指挥中心指令的公安派出所受理。

      因工作需要,公安派出所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请求援助;上级公安机关也可以直接组织力量协助查找。
  • 16岁离家出走,家人可以及时报警。而公安机关是否立案,需要审查报案的材料等是否满足立案的条件,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
    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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