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店长是租客,我是店员,因店长拖欠房租,房东锁门不让开门给店员拿个人物品,应该怎么处理

房屋租赁
2022-12-09 08:24: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承租人拖欠房租的先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由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解决。如果是协商和调解都不成的话,出租人就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和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拖欠的租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 拖欠房租的,房东可以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房东可以先向租客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房东也可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
  • 店铺欠房租催告后仍未交租的有权锁门。租客交付房租超过缴纳期限,房东有权从押金中扣取租客应当缴纳的租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同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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