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交通事故追尾我全责,但对方要求在4s店修车,我承担不起。我想去个体户修。他不同意要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09 08:47: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起诉的,应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并与对方积极协商赔偿事宜。做错事就要承认,不要推卸责任,但对于对方提出的不合理的赔偿,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车祸对方全责不配合理赔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的可以将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一并列为被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发生后,我方负全责,对方起诉的,应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并与对方积极协商赔偿事宜。做错事就要承认,不要推卸责任,但对于对方提出的不合理的赔偿,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