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异办理结婚证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结婚
2022-12-09 08:51: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异地的当事人需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所需的资料为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只有其准备的材料齐全并核发有效的情况下才能够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异地办理离婚证需要的资料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为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只有其准备的材料齐全并核发有效的情况下才能够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能够证明结婚的双方当事人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材料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血亲关系的声明材料等。其中的证件必须为原件,不能使用复印件。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