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14年8月份在单位手受伤,单位没给入劳动保险,住院大概5个月左右,住院费用是单位承担的,后来劳动局给出了工伤认定书,单位不同意,把劳动局起诉了,后来败诉,我就申请做了伤残鉴定,结果是10级伤残,单位不与理会,让我申请劳动仲裁,请问这得请律师吗?是不是劳动仲裁不行的话,得起诉单位啊?谢谢

2019-04-25 18:1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劳动仲裁相关流程: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 未成年人犯罪请律师,他们是商业化法律服务当然会收费的。但你可以获得免费法律服务:一是去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未成年人的法律服务是援助对象之一;二是到未成人法律援助中心或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这类机构一般设在县以上妇联;三是如果遇到社会责任感强的律师也可能免费为你提供法律服务,因为职业律师一般司法局都会一年给几起法律援助的任务,这样情况可以作为他的一个任务来完成。
  • 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是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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