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咨询房租的问题

房屋租赁
2022-12-09 09:06: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中出租人应交验身份证、户籍地证件照信息;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期;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件。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 租的房有问题应当及时向出租人反馈,出租人须对该租赁物进行修理和维护,以保证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该租赁物,包括对租赁物的正常保养。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可以申请退租。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租赁合同有效期内非经租客同意,房东无权单方面涨租金,房东以此为由解除合同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租客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延期支付租金的房东有权扣取相应押金,催缴后仍未缴纳的房东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同时有权收回房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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