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标的复审程序是什么

商标
2022-12-09 09:08: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标复审程序是指对于商标局做出的不予注册决定,申请人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商标申请复审的情形。申请复审的时间有效期是自申请人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商标的复审程序是当事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若是仍不服的,可以起诉。商标是可以依法转让的,且对于企业有重要意义。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四条
    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商标复审的流程是商标注册人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然后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或者复审决定生效。

    第三十七条
    对商标注册申请和商标复审申请应当及时进行审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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