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工半年以上未与员工签定合同,现公司通知员工签合同,员工拒签合同,请问公司现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9 09:2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处理办法: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催告其及时签约;被单位拒绝,且单位用工已经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从第二个月起每月向本人支付双倍工资,但至多支付十一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公司该以书面形式通知限期签定,仍不签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公司书面通知后,员工不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员工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关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规定执行,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拒不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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