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内,公司以没有业绩产出,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要辞退我,打算让我自动离职,但是我没同意。人力资源就给我出具了一份盖章的“试用期未通过通知书”,里面要求我28日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我还要去吗?而且口头叫我今天也就是28号就不要来公司了。我去办理这个离职算我自动离职吗?我是签了三年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为三个月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9 09:4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试用期可以直接辞退员工,但是需要具备公司考核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应当将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宜公开,并以书面形式送达离职通知书给员工,通知其前来办理交接工作以及离职手续。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在试用期内自己走了,没办离职手续,若因劳动者未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要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赔偿金。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在试用期劳动者可以提前三日解除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或者非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