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尚未离婚,属于分居期间,但一方不拿钱来还房贷,如何处理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09 09:4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居期间房贷的处理方式:个人房贷由个人承担,共同的房贷由双方共同承担。如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分居后的贷款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特殊情况除外。分居期间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在婚内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担了贷款,那么这贷款应视为是共同债务,离婚后双方共同承担。如果该贷款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那么由借贷人自行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夫妻分居只要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或是被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就还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关系就依法存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房贷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承担。
    如果夫妻间有财产约定的,第三人不知情的,不能对抗第三人;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