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拆迁合同政府不履行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22-12-09 10:10: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房屋拆迁安置合同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不履行方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拆迁合同政府不履行属于政府方违约。当事人可向政府申请按照合同先前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由违约方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假如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来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 拆迁协议签订后不履行应当催告被拆迁人履行义务、限期搬离,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或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搬迁的可由区、县房地局作出裁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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