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宅基地使用问题

土地纠纷
2022-12-09 10:52: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公证。当事人可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宅基地使用权公证申请表》,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制作谈话笔录后出具宅基地使用权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 可以依法公证宅基地使用权。当事人可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宅基地使用权公证申请表》,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制作谈话笔录后出具宅基地使用权公证书。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首先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乡人民政府解决;对乡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房屋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对房屋进行变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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