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的员工不可以不交社保。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内,属于合同期的组成部分之一,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属于公司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
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劳动法》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