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购房怎样认定归属

房屋买卖
2022-12-09 10:5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购房的,房产的归属一般认定为是归购房的夫妻一方所有,离婚时对其房产不予分割;但是如果该房产在婚后写了另一方名字的,一般会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权利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购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购房,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毫无疑问,属于个人婚前财产。而婚前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若无特殊规定,一般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还贷,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那就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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