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无缘无故成为了别人的贷款担保人

抵押担保
2022-12-09 11:1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在未知情况下成为了贷款的担保人,该担保是无效的。担保人是债权债务中除债权人和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作为担保人,不能只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意就生效的,必须征得担保人的同意,担保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那么该担保行为才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 当事人进行贷款要找人担保,如果是找专业的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担保费;若是找亲友进行担保的,无需支付担保费。债务人找担保人对自己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发生到期不履行债务情形的,债权人有权向担保人主张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一款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 当事人有贷款可以做担保人。法律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所以即使有贷款的,如果能够证明有偿债务能力的,依旧具备担保的资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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