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借我钱伍万元,我追要了好多次,一直还不上,当时写下借条一份,利息一分伍,并且夫妻双方的签字,没有还款日期,请问我咋能要回我的借款?谢谢

债务追讨
2022-12-09 11:31: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还款后能要回借条。借条是表明借款关系的凭证;如果借款人已还清款项的,可以要回;如果对方的借条遗失或毁损的,则借款人可要求贷款人出具证明借款已全部还清的收据等还款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 借条还款后,能要回。借条是表明借款关系的凭证;如果借款人已还清款项的,可以要回;如果对方的借条遗失或毁损的,则借款人可要求贷款人出具证明借款已全部还清的收据等还款凭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 借条还款后能要回。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借款人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后,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借条,写明已按期归还欠款,对方不能归还的,可以要求出具收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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