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结婚可以撤销。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现在的婚姻关系予以撤销,请求法院撤销的时间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胁迫婚违背了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原则,是
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
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