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虚假广告夸大宣传。

消费者维权
2022-12-09 12:4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虚假宣传的认定原则如下:
      
    1、主体
      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
      
    2、行为
      上述主体在客观上对其商品或服务做虚假广告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虚假宣传。
      
    3、结果
      上述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方对虚假广告负法律责任;对广告主,则不论其主观上处于何种状态,均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广告法》第三条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广告法》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 对虚假宣传的认定:虚假宣传指的是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对虚假宣传的处罚:发布虚假宣传广告误导消费者的,由广告主承担法律责任,对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律依据:对虚假宣传的认定:虚假宣传指的是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对虚假宣传的处罚:发布虚假宣传广告误导消费者的,由广告主承担法律责任,对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 网络虚假广告的主要形式有:
    1、宣传的内容完全没有事实根据,带有明显的欺诈性质,如有关商品或服务根本就不存在,有关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信息纯属捏造。
    2、滥用不切实际的夸张之词,夸大或渲染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功效等,达到促销目的。行为人经常会提出所谓“艺术夸张”的辩解。判定行为人的宣传是否属于正常的“艺术夸张”,要看宣传中使用的夸张能否被公众接受和识别,是否使人产生误解。
    3、采用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用语进行宣传,宣传内容貌似真实,其实并无事实或科学依据,极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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