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按照多种因素确定的,一般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子女平时实际的生活、教育、医疗水平,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等。离婚当事人对抚养费的数额也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