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离职证明没有工伤认定书没有工伤等级认定书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不能领取了么

工伤索赔
2022-12-09 13:1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医疗费都应当由社保部门承担。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级至6级的工伤职工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被鉴定为7级至10级的工伤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补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用人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申请办法:如果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单位解约的,职工本人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离职证明等材料,前往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请求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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