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就是有人在朋友圈就是说一些不实的话,然后来损坏我的名誉,这个是犯法的吗?

网络侵权
2022-12-09 13: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朋友圈损坏名誉构成侵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对他人的名誉、声誉及社会评价造成不良影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朋友圈损害名誉是违法的。如果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则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还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不是造成名誉损害就都算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内容真实,无诽谤侮辱内容,并且能举证证明尽到合理审查义务,那就不算侵害他人名誉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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