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门面房东不提供任何产权证明及收据可以拒付租金吗

房屋租赁
2022-12-09 13:3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客未缴纳租金且经催告仍不支付的,房东可以拒租。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未缴纳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面积不符,如果经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的,承租人能拒付减付租金。因为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租赁合同的内容。或者属于出租人违约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要求出租人承担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面积不符,承租人是能与出租人协商拒付减付租金的。因为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租赁合同的内容。或者属于出租人违约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要求出租人承担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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