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是这样的我之前谈了一个男朋友和他在一起之前我是无负债的和他在一起之后帮他借贷帮他借信用卡给他我的信用卡也给他用了分手的时候我俩算过他花了多少钱其中他自己本人欠的我钱是四万多零头我不给他算我俩约定好他还我四万整就行可是他只还了三万还欠我一万他不打算还请问这种的是民间借贷关系吗?我报警有用吗?还是需要上诉?

债务追讨
2022-12-09 14:08: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分手了男朋友要求还钱的,可以先确定借款的性质,如果是赠与的财产,则不需要偿还,但是如果存在借贷关系,则当事人应当根据约定偿还欠款,否则对方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恋爱中双方如果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没有明确表示为赠与的,可以视为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因此对于恋爱期间的债务,一方主张返还的,另一方要履行返还的义务,同时适用一般诉讼时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