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下雨天楼道单元门口湿滑,致使业主摔倒骨折,请问物业有没有责任

业主维权
2022-12-09 14:1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业主在小区花园内摔伤,物业一般没有责任。物业刚打扫完小区花园路面湿滑的、道路损毁严重物业没有修理也没有任何围挡遮护的、被路面废弃物品绊倒的,以上情形物业担责,但在明确禁止进入的小区花园内摔伤的,物业无责。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 业主在小区花园内摔伤,合同中有规定的,物业有过错的,物业有责任,合同中没有规定的或者物业没有过错的,物业一般不承担责任。我国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业主在小区道路上摔倒,若是因为小区内的道路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则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小区内的道路设施不存在安全隐患,物业对于业主摔倒的情形是不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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