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在沈阳交农村合作医疗,我是农村的,在外地,我要在这里交医疗保险,都需要什么

社会保险
2022-12-09 14:3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是,农村医疗保险主要是指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其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都属于基本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也就都属于社保的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农村医疗保险的办理流程是:
    1、当事人应当前往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者社保机构办理;
    2、提交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照片等需要的材料;
    3、依照规定缴纳保险费用,领取医保卡或者医保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合作医疗异地交是不可以的。只有本市辖区内的农村居民,并且以户为单位,才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户口不在本市的农村居民不能参加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第二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
    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在起步阶段也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逐步向县(市)统筹过渡。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体制。省、地级人民政府成立由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扶贫等部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应设立专门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原则上不增加编制。县级人民政府成立由有关部门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有关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
    委员会下设经办机构,负责具体业务工作,人员由县级人民政府调剂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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