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爸爸和一个女人现在算是谈恋爱?但是我们家里人都不承认,然后这个女人以各种理由陆陆续续向我爸爸要了有近五万块钱,我想问一下这笔钱我们做孩子的可以要回来么?

婚外情
2022-12-09 14:5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有没有相关的证据,协商不好可以起诉处理
  • 如果给非婚生子女的钱属于赠与,则在钱款转移之前,可以追回来,父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该钱款系支付给子女的抚养费的,则不得请求返还。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关系后可以任意一方当事人都可要回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给对方的钱,并且其不属于具有特殊数字意义的钱财,此时在分手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要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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