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分公司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了,分公司给写的合同到期但是,总公司那边说员工自己不续签的就私自改为个人原因,导致领不了失业金,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呢?分公司在山东省青岛总公司在广西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9 14:5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劳动者可以领到失业金,劳动者自愿不续签的不能领到失业金。失业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自愿不续签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故不能领取。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如果具备下列条件,员工可以领失业金:在失业前与公司缴纳失业保险费已经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的;以及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一般不能领失业金。如果失业人员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满足其他领取失业金的条件的,才能领;如果是自愿不续签的,一般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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