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小区购买的车位被人长期恶意占有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2-12-09 15:0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位被占可以要求赔偿。已购车位上属于业主的空间,任何其他人在没有得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占有或占用。在业主及物业协调下,占用者仍占用的,业主可以起诉要求赔偿,物业有义务配合法院调查,甚至出庭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四百五十九条 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小区公共车位被私人占用时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也可与占用人进行协调。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私占公共停车位属于侵权行为,占用人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 私家车位被占可以叫交警拖车。已经购买车位的,在发现车位占用时,应先联系车主让其挪车,如果协商未果,可以联系小区物业等管理人员协商解决。如果一段时间内实在联系不上违停车主,当事人可以打交警电话122或报警电话110,由警方通知车主前来将车辆开走,也可以向该车主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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