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是临猗的,我是永济的,结婚证在哪边领好

结婚
2022-12-09 15:1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证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即俗称的民政局。当事人自愿结为夫妻的,应当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经登记机构审查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即可领取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男女双方当事人应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结婚证,即俗称的民政局。当事人自愿结为夫妻的,应当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经登记机构审查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即可领取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结婚证在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是可以领的。男女自愿结婚的,应当由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经登记机构审查,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则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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