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租客自杀变凶宅房东不可以要求租客补偿。在法律意义上,不存在凶宅这一名词,所以房子变成凶宅并无法律依据。在法律上,房子还是原来的房子,并无任何损害。而且房子是不存在
名誉权这一说法的,也自然不存在名誉侵权。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