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公司的负责人是不是法人

2022-12-09 15:5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人是一个组织,分公司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分公司负责人的一切行为均听从总公司指挥。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分公司负责人不算是法人,法人就是公司,是一个组织,由股东组成。分公司负责人也不是法定代表人。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债权,不能申请破产,但是应当领取营业执照。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法人可以为分公司负责人。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一般只有负责人。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负责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同一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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