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年53岁了能做工伤吗,女性,在温州工地受伤

工伤索赔
2022-12-09 15:5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50岁以上的,可以做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只是针对劳动关系来认定的,而劳动关系年满16周岁时开始,到退休年纪时结束。只要是一直在工作期间,并且是因为工作而受的伤的话,是有权利做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第二条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 超过60岁能否作工伤认定应当看具体情况而定。年满60岁,即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但根据人社部规定,其中未满60岁之前就在在该单位工作至今且没有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应当退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 工作场所内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劳动者从事本单位日常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工作,在工作时间和区域内造成意外伤害的或突发疾病造成死亡的,可以认定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