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别人偷东西卖我可以要求赔偿金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09 17:2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偷东西后,受害人在财产上受到损失的,可以要求额外赔偿。一般情况下,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偷卖他人财物的处罚:行为人偷卖他人财物的,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属于严重犯罪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本罪个人犯相应的的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被害人的赔偿一般是以被盗物品的价值作为损失赔偿。  不管盗窃者是否已经被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受害人都有权要求盗窃者返还被盗物品或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盗窃者没有返还被盗物品或赔偿相应的损失的,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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