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还没有交房可以转卖吗

房屋买卖
2022-12-09 17:2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还没交房的房子可以卖,但无法过户。在预售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在取得房产证后,商品房预购人可以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及其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只有买卖合同的房子不能变卖。变卖房子需要提供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完税凭证等材料,只有买卖合同的房子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变卖属于无权处分。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商品房转让是买卖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合同成立即生效。然后,买卖双方还要将合同进行备案登记。最后,买卖双方还需要到房屋管理机构对房屋产权证书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才会发生物权变动效力。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