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的,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除即可即可,无需到法院申请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当事人具有自由解除同居关系的权利。我国法律仅保护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以及
事实婚姻关系。
不保护同居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