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犯什么罪,可以判刑一年?

刑事辩护
2022-12-09 20:36: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为人犯一罪的,有期徒刑最高判十五年,法律规定的有关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行为人犯数罪的,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 量刑三年到五年,犯罪分子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的,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确定。
    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可能判处的刑期是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来确定的。犯罪分子具有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具有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