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必须要登记。办理后质权才能设立。办理股权质押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信息,主债务
合同等相关资料办理设立登记。因为质押不影响股权的所有权,但是出质人也不得转让股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