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典如何确定建筑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人

财产损害赔偿
2022-12-09 20:5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过建筑物致人损害的方式的不同确定责任人,如果是由于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则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为责任人。如果是由于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为责任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 一般是通过建筑物致人损害的方式的不同来确定责任人。如果是由于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则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为责任人。如果是由于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为责任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 建筑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人一般是由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是使用人承担侵权损害责任,具体侵权人难以确定的,由可能产生加害行为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除外,无需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
    建筑物、构建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筑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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