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家门口和村委会对过,有好的公民往我家门口扔垃圾,怎么处理

业主维权
2022-12-09 21:02: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区里有人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其他业主应该率先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如果楼上每天制造噪音,权利人可以告他扰民,但是一般情况下可以先请居委会进行处理或者报警,因为这是社区问题,警察或者是居委会一般都会管。居委会会和侵权人沟通,警察则会责令其整改,但如果不能解决问题,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加害人排除危害并依法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发生小区居民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社区居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对责任划分有争议,可以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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