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应届毕业生,在用人单位实习一个月,签的实习协议书上规定基本生活补贴1200考勤300餐补300,协议书上也没写培训费用的事,请问一下,我现在实习期一个月到期,用人单位现在说扣掉培训费,一个月的生活补贴基本没有,违反相关法律嘛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9 21:11: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用人单位与实习生约定了实习期的报酬和支付方式的,则实习期旷工会扣工资。具体的扣除办法则依照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双方的约定来执行。如果双方未约定实习期的报酬的,则没有工资,也就不会扣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用人单位收取培训费是不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学生实习经同意接受专项培训的交岗前培训费合法。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但是不得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