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牌掉了怎么补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09 21:2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牌掉了的补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补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 车牌掉了应这样进行补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补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法律依据:车牌掉了应这样进行补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补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 外地车牌掉了补办: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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