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是一名大货车驾驶员就去年9月开始帮一个私人老板开车当时没说实习期要扣钱到今年8月老板要降工资我就说不开了然后他现在扣我一万块钱我该怎么办

讨薪
2022-12-09 21:31:2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克扣工资,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在实践中,遇到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维权的途径是多样的。首先,劳动者可以前往公司所在地的街道办反映,街道办会组织调解。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如果查证确实存在克扣工资的情形,用人单位可能面临行政罚款。再者,劳动者也可以聘请律师,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仲裁请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报酬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当事人提出的这个问题,实际想问的应该是用人单位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如何救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并且可以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请求其督促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所以劳动者工资被扣可以一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另一方面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请求督促用人单位足额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