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去年11月份加盟一个餐饮,说不要加盟费,考察之后,签合同说要交1万块钱,说是以后店开了以后抵货款,到现在也没有店也没开,年前公司联系一次说让进货,马上过年了,我说过完年以后在进,但是过完年以后公司一直没联系我,我想问那个钱能不能要回来,公司啥也没做,我店也没开

连锁加盟合同
2022-12-09 21:4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这是可以进行申诉的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可以返还的,可以要回来;对于合同中没有约定时则加盟费的退还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及时通过诉讼主张退还,加盟经营方应当具有过错或者加盟者未进行实际经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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