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孕期两个人闹矛盾了,孩子出生后,妈妈可以办出生证明吗,没有爸爸的身份证

子女抚养
2022-12-09 22:1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没有离婚但和别人生孩子的,也可以办理出生证明,由孩子的亲生父母亲在孩子出生后2天至2个月内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在孩子出生的医院的所属科室按照流程进行办理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 出生证明一个人能办,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由孩子的父母持本人的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在孩子出生医院的所属科室办理,出生证明是一个人来到人世上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没有离婚和别人生孩子可以办理出生证明,由孩子的亲生父母亲在孩子出生后2天至2个月内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在孩子出生的医院的所属科室按照流程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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