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
1、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即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等;
2、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即双方通过协议对婚前、婚后所得约定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