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执行董事的职权有哪些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10 00:4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执行董事和监事都是公司组成机构中的重要组成人员,对公司都具有重要作用,其权利义务是互相配合、相辅相成的,无所谓大小之分执行董事负责的是公司的决策、计划等执行;而监事负责监督其履行职责《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 执行董事是指参与经营的董事。作为法定意义上的执行董事是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作为上市公司意义上的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并没有明确的法规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五十条执行董事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管人员的禁止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 执行董事职责: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负责管理人员;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其他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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