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摩托车临时牌照,需要携带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机动车销售发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机动车购买人身份证到核发临时牌照的各个交通支队车辆管理站去办理。法律依据:办理摩托车临时牌照,需要携带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机动车销售发票、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机动车购买人身份证到核发临时牌照的各个交通支队车辆管理站去办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