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打掉孩子。然后我赔偿了两万元。赔偿了之后他要求我陪着她度过这几天修养期,我可以不陪吗。如果我不陪她要起诉我能以什么理由起诉我

子女抚养
2022-12-10 02:12: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 报警,申请伤情鉴定
  • 当事人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对方侵犯自己抚养权时需要带齐起诉书及副本、抚养关系证明、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相关证据等材料,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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