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该怎样做到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租赁合同
2022-12-10 05:0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符合下列情形的,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不违约,即租赁物非因承租人原因被司法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的;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的;或者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等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以下情形可以合法的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解除合同能够达成协商一致的;
    2、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已经成就的;
    3、房屋租赁合同出现因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主要债务等情形,导致根本违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赔偿:如果合同中有规定违约金的,按照违约金来赔偿,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按照当事人的实际损失来进行赔偿。租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通常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