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协调不成功什么时候立案开庭

2022-12-10 05:4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民法院在立案后五个月仍然不开庭的,当事人可以向承办法官询问排庭时间,等待开庭传票或通知;也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监察机关等反映情况,要求其查询落实具体的开庭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首先本人需要带齐立案材料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地基层法院立案,等到立案后7日内缴纳立案费用;  此时案件就已经进入立案阶段,分到法官的时间是需要看该法院的案件量而定;  如果分到法官后,法官会自动联系原被告,还有向被告寄出起诉材料再确定调解或者开庭时间;当双方可以调解并且成功的话,该案件以调解结案,调解书自签收之日起生效,无法上诉,如果双方无法调解,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是可以选择上诉。
  • “案件审理中”说明法院已经启动诉讼程序,但是没有审理终结。立案审理前要审查双方符合管辖要求,双方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等等。审理通过予以立案,不通过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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